根据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政治工作要求,促进会召开了工作会议并依据具体内容要求,分项分人到位自查,情况及改正如下:
一 章程制定规范情况
我会做到明确理事会、监事(会)有关职责及召开次数和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长有关职责及召开次数。
二 法人内部治理情况
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按照章程规定次数召开理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按照章程规定,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并形成会议纪要;重大公益(慈善)活动、投资项目都必须经理事会决议。
理事长不是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三 内部管理情况
我会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其中包括了理事会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劳动用工、档案、证书印章管理等)、内部矛盾解决管理制度等。
不足之处是由于我会处于初创生存期,暂无资金和能力投资,故暂没制订投资制度。
四 遵守政策法规情况
我会未按照章程规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不存在未按规定或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检查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和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五 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
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六 信息公开情况
我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慈善捐赠收入、慈善支出;按规定公开公益慈善活动情况;明确了秘书长做为新闻第一发言人。
不足支出是由于我会是初创的慈善会,目前尚未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应对制度,我会会因应发展需要,逐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应对制度。
七 人员管理情况
我会目前没有聘请现职和离退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企事业单位人员在社会组织兼任负责人的,专职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专职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八 党建工作
我会尚未成立党组织,我会正积极主动联系市慈联和同类社会组织成立联合支部,并指定由监事负责督办。